购买问题水泥 消协调解获赔
阜南县鹿城镇一位刘先生今年5月10日来阜南县消协办公室称,他前不久在鹿城镇曹集路张某处买了几袋白水泥用作装修,可是将瓷砖贴上墙不到半个月,墙面出现脱落、空鼓的现象。刘先生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并想讨个“说法”,要求赔偿,张某承认消费者从他店里买过水泥但对赔偿一事拖拖拉拉,始终不能兑现。
据刘先生说,今年春天家里对两个卫生间进行装修,他就在张某那里买了几袋水泥。完工不久,发现其中一个卫生间墙上瓷砖脱落起来,且情况日益严重,目前已有几处地方发生同样情况。装修的瓦工们断定这是水泥质量问题。事后,陶先生找到经营水泥的张某“谈判”,可双方总达不成一致协议。于是刘先生来到了阜南县消协办公室讨说法,刘先生说两个卫生间装修的人工费、水泥、瓷砖合计损失1500元,要求赔偿。
5月14日,阜南县消协几位工作人员驱车赶往消费者家中现场了解情况,经观察其中一个卫生间墙壁确实出现脱落现象,另一个卫生间无明显问题。因此消协决定和张某联系,张某承认刘某从他店里买过水泥,但张某说卖水泥时他就向消费者说这种水泥不能用作贴墙壁砖,出现这种问题是消费者使用方法不合规范,消费者也不一定用的全部是他家的水泥,再说两个卫生间只有一个卫生间出现这种情况,另一个卫生间并未出现问题,如果出现问题他们再另行赔偿,现在只同意赔偿一个卫生间的损失7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过消协努力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赔偿850元,双方达成一致。
对于刘先生这种情况,他最好能拿出水泥是出自批发商那里的有力凭据,然后将水泥拿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质量的确存在问题,这件事就比较容易解决了。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品牌的、信誉度较好的商家。不要到一些无证的,不正规的店里购买产品,以免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