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身体健康的消费纠纷
【案情简介】
6月12日,巢湖市消协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5月底某超市购买一盒酸奶,食用后第二天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紧急就医花费480元医疗费。由于自己当天只吃了一盒酸奶并没有吃其他食品,遂怀疑是该酸奶变质导致。第三日,王先生去超市要求商家承担其医疗费用,超市服务员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王先生希望消协给予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查明该批次酸奶虽在保质期内,但是已接近最后保质期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超市经营者向消费者王先生支付500元医疗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产品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案例。《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经营者因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商品的生产者追偿。本案中,超市经营者在向消费者赔偿了相关费用后,可以酸奶的生产商索取这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