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时候网购的销量会是平常的好几倍,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很多商家会借助各种平台进行销售:一是利用QQ、微信、微博发布消费信息,让消费者落入消费陷阱;二是不告知消费者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地址和姓名,事后维权难度大;三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通过网购平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四是不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售后服务,遇到问题推卸责任。
消费者在网购“狂欢”时,应重视网购完全防范:
一、为保障交易安全,建议消费者采用第三方支付担保平台进行付款,不要通过私下交易向卖家个人账户汇款。在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先付款后发货,并且无发票、无购物凭证的购物方式往往风险极大,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时非常被动。
二、参与网购活动时要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建议消费者通过“手机截图”等方式保留证据,一旦产生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消委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三、汇款前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信息,别轻易陷入他人圈套。一旦被骗,要妥善保存聊天记录、汇款凭证、对方账号、联系方式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尽量不要在支付宝等虚拟账户中存入大额现金,银行卡支付时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重要信息,支付时金额以提示短信为准,遇到异常立即停止支付,谨慎使用二维码扫描等快捷支付方式。如遇到非本人操作的货到付款情形先与家人联系确认之后方可完成支付,且记得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