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近日,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应市广播电视台《沟通》栏目之邀,录制访谈节目,探讨《办法》内容。
节目中,市消协工作人员王团超从消费维权角度,畅谈《办法》中禁设最低消费、餐饮外卖服务等规定,分析条规出现的背景、影响等。节目最后,王团超还对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提醒。
节目于11月6日、7日在市电视台一套、二套播出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