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以李先生为代表的某小区二十多户业主愤愤不平把县燃气公司乱收费的现象电话投诉到了县消协。投诉内容如下:固镇县住建局、县物价局曾经于2011年联合下文,明确规定燃气公司不得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用。但是燃气公司违反政策文件要求仍然收取了他们小区二十多位天然气开户费用每户2000元。
县消协接到电话投诉后,与县物价局取得联系。确定明晰了国家政策。县住建局、县物价局的确曾于2011年9月4日联合发文《关于将管道天然气纳入小区基本配套设施验收条件的通知》,明文规定自文件发出日起,固镇县域范围内在建或待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包含天然气管道的建成开通,但是之前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除外。经调查核实,李先生所在的小区是2010年建成交付的,属于之前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2011年出台的文件并不适用于此类小区。
县消协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李先生解释了此项国家政策,解读了文件,李先生表示了认同并对县消协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