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某消费者在南陵县汽车东站对面某车行花费11500元购置了一辆四轮电瓶车,提车时,商家告诉消费者,车子是新车,所有手续齐全。出于对商家的信任,消费者并没有多想,就提车回了繁昌县。不料使用后车辆喇叭、收音机不响,车动不起来,零部机电线接头裸露,消费者发现自己花了11500元钱买的四轮电瓶车没有产品说明书,没有技术参数,没有国家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而且四轮方向盘电瓶车产品标牌,是三轮车标牌,还有一本根本不相符的三轮车使用维护书,另外在开具发票时,被拒绝,经交涉只开具了一份没有产品名称,没有签名盖章的收据。消费者对于商家销售没有认证、没有生产许可、没有合法手续车辆,质量不过关的车辆很难接受。遂来县消协投诉,提出退车的诉求。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销商同意退车退款,然后经销商向厂家要求退货,退款。
在此,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车辆等‘特殊类商品’,购买后如果达不到一定条件,是很难退换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特别留意。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前,一定要从随车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外观部分是否平整光洁、车门车窗是否闭合严密以及内饰部分是否工作正常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如果有必要,最好可以试驾。此外,在购车合同中,消费者必须和商家约定车辆是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取得,具备安全使用的性能,而且车辆的各项具体指标必须符合规定,同时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修理、更换、退货条款,以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也提醒各汽车销售商诚信规范经营,销售中一定要尽到商家的告知义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