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合肥市>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国庆出游四点注意

2014-09-19   来源:巢湖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巢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2177

国庆出游四点注意

     

国庆长假将来临,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更加科学的进行旅游消费,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巢湖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庆期间组团旅游要做到以下四点注意

一、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 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

    二签订好旅游合同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三、旅游购物要慎重1、多比价格。购物前多走多看,货比三家;2、购买高档商品要有备而来。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才能买到物有所值商品;3、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4、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掉包。 

    四、依法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要理性对待,冷静处理。1、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2、注意保存和搜集证据3、完成行程后,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和相关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