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诚信经营
示范店”“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黟县县委宣传部黟[2014]28号文件,关于印发《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诚信季”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弘扬经营者诚实守信,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督管理,按照通知工作布置要求和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原则、创建申报范围、方法、程序:
本次活动严格按照“积极创建,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申报单位必须是黟县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的入盟单位。具体要求详见《黟县市场监督局消费者协会“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推荐办法》(附后)。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 8月1日-2014年8月20日,为创建申报时间。各所接受企业、个体工商报名并进行材料初审。
2、2014年8月25日前,各所负责审核并将申报表格和材料报送县局消保科,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3、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0日,县局、县消协组织评审、复核,并征询各相关监管单位意见。
4、2014年9月11日-9月20日,由县局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荐公告,同时将申报企业名单在县市场监督局网站、消协官网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5、2014年9月30日前,确定黟县2014年“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名单。
6、2015年3·15前夕,媒体公告,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所要高度重视,严格依照《黟县市场监督局消费者协会“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创建办法》的要求,切实组织好创建申报、初审工作。
2、对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做到实事求是,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3、分阶段、分步骤,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4、县局考评小组将按照考评标准对上报候选单位进行复核和实地抽查,考评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
1、《黟县市场监督局“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创建办法》
2、《黟县市场监督局2014年“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申报审批表》
3、《黟县市场监督局2014“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经营户”
量化考核企业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