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方女士装修新房时通过熟人介绍在郎溪县某水暖店购买了墙面砖,原打算9月份搬进新家,但在8月份初旬发现卫生间大部分墙面砖表面有裂缝和个别鼓起,找了懂装修的行家来看,说是墙面砖有问题,于是方女士找水暖店老板反映,但对方不承认。钱已经付给了对方,想不出解决办法,方女士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收到网站消息后郎溪县消协立即联系城关分会进行调解。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补偿方女士2000元,厂方补偿8000元,并且经销商退还购货款1500元。协议生效第二天方女士便收到对方11500元货款及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