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4年8月,消费者张女士拨打投诉电话反映:在我市某商场专柜购买价值480元的裤子一条,第二天穿着时发现左口袋里有个大洞,并且在洗涤时发现有落色现象。消费者认为裤子存在质量问题,先后去专柜和商场客服中心协商无果,于是拨打消协投诉热线请求出面协调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场客服中心负责人,把消费者投诉情况转达后,要求负责人核实事情经过,立即处理投诉,不允许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后经商场客服中心反馈:所售裤子确实存在质量瑕疵,客服中心已经协调专柜为张女士进行了换货处理,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衣食住行,百姓生活”,服装消费确实是人们生活支出大头。近年来,关于服装质量的投诉也有增高趋势。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商品质量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并无疑点难点,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就是商家不诚信,客服中心不负责。在此,市消协呼吁商家要诚实守信,商场客户服务中心能切实的为消费者服务、负责,这样消费者才能真有“上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