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文某在田家庵区某酒店就餐,期间去卫生间不慎被地面积水滑倒,摔伤后的消费者立即前往朝阳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左脚骨折。由于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自己就诊后多次前往酒店要求赔偿未果。
为此,消费者前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求酒店对其管理不善造成的消费者摔伤负责,并连带索赔医药费。龙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后,通过走访了解并查看了消费者文某的病历等相关资料,确认了消费者在酒店就餐期间摔伤的事实。在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工作人员与该酒店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协调,并向相关人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讲与教育,最终使酒店方承认了管理上的疏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双方对摔伤事实和医疗过程相关内容确认,最终使酒店方与消费者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由酒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文某医疗费及相关费用5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