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颍州区消保委颍东区消保委颍泉区消保委临泉县消保委太和县消保委阜南县消保委颍上县消保委界首市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选购商品房需谨慎

2014-08-22   浏览:3390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5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购房时认真查看“五证”。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证》。这“五证”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销售的基本要求。

    二是,谨慎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约定条款,特别注意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种类。尤其要关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车位和交付日期等问题。所有协议要用文字签订,如有异议应当面提出,并收存好相关证据,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是,不要轻信广告与承诺,有些楼盘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在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绿化的面积等方面夸大宣传。消费者购房时须实地考察,仔细思量。

    四是,购置高层住宅应注意户型格局的选择。要考虑房子的通风、采光、观景等要素;要注意整栋楼的总户数与电梯质量及运行速度;要咨询楼层的供水方式,以防水压不足造成的生活不便;要注意物业管理和车位问题。

    五是,期房看不到、摸不着,对期房的购置要十分慎重,一定要详细的咨询了解,谨慎签订合同,以防发生争议后解决困难。

    最后,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妥善保管购房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