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会议精神,履行《消法》赋予消协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的职能,打造诚信绩溪,促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日,绩溪县消费者协会根据宣消协(2014)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市第九届、省第十届“诚信单位”评选推荐活动。
为做好本次评选推荐活动,绩溪县消协细化创评标准,创新创评形式,严格创评程序,建立创评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引导全县企业牢树诚信理念,切实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县消协要求各分会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不搞照顾,坚持“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选活动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把“诚信企业”创建评选活动作为宣传、引导、教育、规范企业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的有效手段。对获得“诚信单位”的企业消费者协会将于2015年“3.15”前向其颁发奖牌、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