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午,消费者吴某在固镇县某超市购买毛桃5斤,回家后妻子李某食用两只后感觉头晕,肚子疼痛,立即让儿子骑电动车带着赶往县医院。来到县医院门口,她没来得及下车便摔倒在地。幸好,经过医生紧急抢救,采取洗肠、打吊针等方法救治,李某脱离了危险。经医生诊断,病因很可能就是吃毛桃导致的食物中毒。治疗费花去1000多元的吴某多次到超市找商家索赔遭到拒绝,便于7月30日投诉到固镇县消费者协会。
县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认真查阅了购物票据、病人病历、医药费单据等,随后与商家取得联系,并约定双方于第二日进行协调。31日上午,毛桃供货商、果农和消费者到场后,工作人员展开了调解。起初果农还拒不承担责任,声称,桃子上市两个月以来从未出过事,李某中毒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并表示愿意将桃子送去质检部门检测。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地跟他解释说桃子检测周期较长,消耗精力金钱,并且桃子成长过程中会打农药防范病虫害,桃子表面肯定会有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对种植户不利。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最终果农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果农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