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无为县消费者协会在县供电公司会议室举办了2014年消费和解经验交流会暨新《消法》培训班。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有关公用企业和较大规模商场超市代表共30余人参会。培训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魏先礼同志主持。消协秘书长赵昌平就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作了专题培训。
培训班上,消协秘书长赵昌平对新修订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部分条款作了解读,特别就个人信息权纳入保护范畴、网购纳入保护范畴、关于欺诈赔偿的退一赔三、耐用商品、装饰、装修等的举证责任倒置、赋予了消费者协会代为诉讼的权利等作了重点讲解。并就企业建立消费和解机制的必要性及如何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和解机制进行详细介绍。同时要求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公开、简易、快捷的投诉处理程序,公正的解决消费争议。
培训班上,县供电公司和县移动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作为消费和解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将自已的先进经验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并同大家展开交流。
最后副会长魏先礼指出,企业和解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消费者得实惠;二是经营者增效益;三是社会维权提效能。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而且给消费者组织增强了社会维权力量,提高了维权效率。同时县消协要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向社会广泛宣传新《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