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消费者协会正式启动安徽省第十届“诚信单位(示范)”活动的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各项职能,按照省文明办牵头,包括省消协在内的省直20家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安徽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第十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希望通过推荐选树诚信典型,进一步宣传诚信文化,为构建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此次活动严格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我县消费者协会推荐名额6个。
繁昌县消费者协会
付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