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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饮食消费警示

2014-07-17   来源:凤台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胡进   浏览:2180

进入夏季以后,气温逐步升高,在这种环境下各种致病微生物容易滋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凤台县消费者协会发布夏季饮食消费警示:

一、购买蔬菜、鱼、肉、蛋等日常家用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的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在购买时还应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食品的生产日期或有效日期、食品的色泽等。特别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路边摊点来源不明的食品,也不要购买死亡的畜禽及水产品。

二、购买熟食制品应到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设施较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尽可能选择从加工到上市时间短的产品。

三、食品在贮存时要注意控制食物的存放温度和时间,熟食在室温下一般不得存放超过2小时。从冰箱中取出的冷藏食物,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四、由于夏季炎热,不少消费者往往耐不住酷热,到路边无证摊点上购买刨冰、冰水食用,而这些无证摊点所使用的冰块大多是工业用冰,带有大量的细菌和其他有毒物质,食后极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病症的发生,尤其夏季正值暑假期间,各位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购买此类冷食。

五、如进食后数小时内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妥善保存所有剩余的食物、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相关票据、医院病历等有关证据,以备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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