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消协点评商品价格不是商业秘密
消费现象:消费者王某在一家卖场购物时,抄录了部分手机价格欲货比三家。卖场保安严厉告知不准抄录,逼其交出价格单,说手机价格属商业秘密。王某认为抄录价格是消费者行使选择权的正当行为。
消协点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商场的商品价格是被强制要求明码标价的,公开展示并为公众所知,无秘密可言。按照《消法》,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卖场保安说法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