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布兰奇干洗店案
案由
2014年5月23日,雨山区12315平台接到一消费者刘女士送一件衣服至布兰奇干洗店干洗,商家把衣服袖子洗坏了不承认,投诉要求处理。
处理情况
雨山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将投诉转到雨山市场监管所。雨山监管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发现该店老板回家出差三天,三天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衣服袖子损坏属实,经营者无法证明损坏不是在店里造成的。经雨山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向他们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最后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经营者补偿消费者200元;
2、由消费者自己补好衣服然后经营者免费再洗好。
点评
这是一起干洗店干洗服务的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本案中,干洗店提供服务时,没有在清洗单上标注衣服的损坏情况,清洗后消费者依法享受自己的衣服不被损坏的权利,商家应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