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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手机ID被锁定 失信商家全额退款

2014-07-07   作者:王成礼   浏览:3865

 

 
 
【案例简介】
201454,裕安区消费者协会苏埠分会接到消费者叶女士的投诉,称其于426在苏埠镇街道某通讯店购买了一部苹果4S手机,回家上网激活时发现该手机已于418已被激活,怀疑该手机曾被售出,后来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手机的ID被锁定,无法继续使用。叶女士多次与经销商交涉均无结果,情急之下叶女士与找到裕安区消协苏埠分会,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苏埠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联系经销商,并将双方约至苏埠分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经销商对手机曾被激活一事并不否认,称自己的手机店并不是苹果手机的专营店,该手机也是其从他处购得,是全新手机,至于ID被锁定,经销商认为是叶女士自己误操作造成,而非自己的过错。后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宣传、讲解新《消法》以及严厉督促,经销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最终同意全额退还叶女士购机款2500元。对此结果,叶女士表示满意和感谢,此案圆满结束。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苹果手机被提前激活继而发生手机ID被锁定不能使用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之规定进行调解。本案中,经销商在销售商品时故意隐瞒了苹果手机被提前激活的事实,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全额退还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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