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方先生参加了一场砍价会。与经营者谈好价格后,遂到店里选择墙纸。但因外观问题,方先生对砍价的几款都没有看中。于是选择了布拉格型号壁纸,按照店内标签上价格,每米294元。经过家中实地测量,客厅背景3.43米。加上两组胶水306元,共需付费1314元,讨价还价后经营者同意1200元售卖。方先生愉快地交了800元预收订金。
谁知,进入贴墙纸阶段,方先生接到经营者电话,称价格标错。应为每平方米294元。虽然紧紧两字之差,但成交价格差距较大。如按照每平方米294元计算,经营者将会亏本,因此经营者不同意按照1200元价格出售。消费者方先生认为既然不能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希望退回800元预收订金,却遭到经营者拒绝。方先生气恼不过,遂来市消协投诉。
市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销售合同,方先生所言属实,于是受理了该投诉。经过与经营者沟通,指出:依据合同法违约赔偿在其第七章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经营者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营者最终同意,不管是否亏本,愿意以合同上价格帮助方先生贴墙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先生对此处理结果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