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广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宣城市>广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超市购卡“失效” 消协调解退款

2014-06-30   作者:王雅君   浏览:3235

 

近日,家住桃州镇的卢先生带着一张不能使用的超市购物卡,来到广德县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才发现这又是一起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案件。
卢先生于2012年在广德县某超市购买了一张面值为1000元的购物卡,使用了几次,未将卡内余额用完。后来卢先生就到外地去做生意,待到卢先生今年拿着这张卡再去购物时,被超市方告知,去年就已将刷卡机全部撤销,并且在报纸上公示了,该购物卡现在无法使用。卢先生要求超市将卡内余额退还,却被超市以机器已撤无法知晓余额为由拒绝。
新《消法》第五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超市负责人约到办公室解决此事。由于消费者最后一次消费时间过久,并未保留购物小票,超市也无法读取卡内余额,据消费者回忆,卡内余额大约在三百到四百元之间,经过双方的协商和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超市负责人答应退还350元,卢先生也表示接受。
预付式消费是由消费者首先对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然后延期消费其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广德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为了避免承担过多风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理性适度消费,避免承担过多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优惠度和购买金额之间做出判断,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也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
第二、事先明确约定权利和义务。在购买时,消费者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对于没有合同的,或者预付消费卡卡面上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在消费有限制条件的卡、券时应坚持“先咨询后消费”的原则,先将消费卡、券出示给服务员,在得到明确的答复后再使用。
第三、索要发票及有效消费凭据。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应妥善保管服务章程、协议和票据等消费凭证,特别是保留相关文字广告、收费凭据等必要的证据。对可挂失的消费卡,在丢失时应及时同商家联系,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事后依法及时维权。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消协或消费者举报投诉平台“12315”咨询、举报;如果商家突然歇业且无法联系,涉及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