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怀远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沈某投诉:他在6月15日网购了11包桂圆肉和带壳干桂圆1包,6月18日,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门卫室。当沈某拿到包裹时发现少了4包桂圆肉。
经消协调查,包裹发出时是足量包装,但快递公司送达时消费者没签字确认。但按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权,货品减少应由经销商先承担,再由其向快递公司追偿,不应由消费者买单。最后,沈某终于收到赔付的4包桂圆肉。
点评:这是典型的网购消费纠纷案。由于消费者没有对网购物品签字确认,电商与消费者的交易没完成,经消协调解得到解决。但如果消费者已签收,出现短货,商家和快递公司都不愿担责的话,消费者的维权路径将会漫长而曲折。所以,网购应首选信誉度高的商家,并在收货时亲自仔细查验,确认无误后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