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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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七十二:夏季饮品消费莫忽视安全

2014-06-20   来源:网络   浏览:2076

立夏后,天气逐渐变热,各种饮料、冷饮、矿泉水等产品成为许多消费者消暑纳凉的首选,根据往年夏季有关饮品的投诉情况分析,饮品中有异物、沉淀物,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过期等因素占了主要部分,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县消提醒消费者夏季饮品消费莫忽视安全,须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消费者在购买饮品时,尤其像牛奶、酸奶等一些袋装饮品,要特别注意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限。

  二、有些饮品往往对保存温度有一定要求,但消费者在购买时忽略了这一点,以至于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问题。

  三、冷饮产品夏季消费量大,消费者在饮用冷饮时不宜过多过急,剧烈运动后不要大量饮用。

  四、购买桶装水时要选择有一定规模、时间比较长、信誉好的公司,对价格过低的桶装水应慎重选择。

  五、要到正规场所选购包装规范的饮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没有安全保障的“三无”产品,同时索要发票或其它凭证,一旦遇到侵权事件,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或凭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申诉举报或投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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