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峰消协分会接到我市某电脑公司经理胡某投诉,称其2013年12月委托某快递公司托运一台清华同方一体电脑显示屏到合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电脑液晶显示屏发生破裂。胡某多次电话联系该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多次交涉一直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受理投诉后,竹峰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快递公司,不想该快递公司已经转让,现负责人根本不知道之前出现的纠纷。为解决好消费者诉求,该分会工作人员一方面与原经营者取得联系,向其宣传法律规定要求配合处理,一方面约谈快递公司现在的负责人,希望其从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考虑,配合做好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托运人胡某顺利拿到了800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