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消协荣获“2012—2013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称号
2012-2013年,凤阳县消费者协会在省、市消协的关心指导下,在凤阳县工商局的领导和各理事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守职责,扎实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全面履行七项职能,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精心组织筹划“315”系列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商品市场调查和调研,不断完善消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和社会维权网络建设,热情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特别在商品服务监督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深入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促进了本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认可。凤阳县消费者协会荣获“2012—2013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