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家住霍山的张女士来到霍山消协进行投诉,称在霍山某美容店办理价值3800元的年卡,首次接受服务后感觉身体有所不适,同时内心对购买行为感到后悔,遂找商家理论要求退卡,商家以卡面标注“概不退款”等理由加以推脱。
霍山消协认为,商家声称“概不退款”是一种侵害消费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同时消费者自身存在疾病,有体检报告为证,不适宜接受美容服务,理由合理,作为商家应接受消费者的退卡请求。最终,张女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800元。
霍山消协提醒: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办卡需谨慎。消费者买卡时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认真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涉及相关限制性的条款,必要时进行书面约定,同时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