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生产、改装电动车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电动车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把此次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局长黄平为组长,赵俊松、刘哲、副局长张忠文(常务)、纪检组长吴志龙、党组成员吴松为副组长,相关内设机构、直属行政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专案组:由童涛、王晓东、张大成、张天、高祥兵、张德球、周祖跃、孙仲明组成,负责此次专项整治中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组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行为的取缔和查处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无照经营电动车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二)以欺骗、误导等不法手段进行销售非法生产、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三)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车市场检查巡查工作。
1、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对本辖区内的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实行地毯式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一要以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帐两项制度为手段,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车来源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以及产品标识、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等;二要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以欺骗、误导等不法手段进行销售非法生产、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电动车无照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非法拼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3、发挥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大电动车质量监测力度
在我县市场上开展对电动车的抽检,对不合格电动车依法查处,净化电动车市场环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调查摸底阶段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各销售门店张贴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并对辖区内电动车生产商、经销商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生产商、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办理证照情况、核定的经营范围等。对调查摸底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二)集中打击和整治阶段
一是对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的销售电动车的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立即查封并依法处理;二是对非法改装电动车生产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对电动车二手车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三)总结阶段
对电动车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政府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对电动车管理、使用规定,使广大市民了解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引导广大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同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电动车生产商、经销商进行宣传,指导经销商自觉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整治行动期间,加强与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县局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规范管理工作。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此次整治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四)及时收集和汇报信息。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和反馈工作信息。适时编发工作动态;并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