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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钱的误会

2014-05-16   作者:南陵县消协   浏览:2964

20145155,南陵县某母婴专卖店为促销奶粉开展了满200元送20元现金券的活动,并在现金券上注明“奶粉、纸品等特价产品不可作为现金使用”字样,活动截止日期至2014520

53,何先生一家逛街,看到该促销活动,遂进店内购买了相应金额物品,本应获得20元现金券,但因店内现金券用完,店内工作人员就在购物小票上注明可抵20元使用,并口头告知奶粉、纸品等特价产品不能抵扣。

511,何先生在店内购买了一听奶粉和一包纸尿裤,要求用20元作现金抵扣,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使用,何先生一听火了,扭头就到消协投诉。

南陵县消协受理了投诉,立即与专卖店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完事情发展经过后,消协工作人员让何先生先回家,第二日为双方进行协调。12日,双方到场,经协调,何先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并向店方负责人道歉,店方负责人也表示以后会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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