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消费者协会镜湖分会于2014年第一季度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约17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万元。
在上述消费投诉中,数码产品类投诉比例较大(电脑类投诉占20%,手机类投诉占16%),该类消费纠纷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商家导购宣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二是消费者轻信商家宣传而做出不明智的预订或购买决定;三是消费者对其购买的商品的期望值偏高以至买后产生后悔心理;四是贪图商家的赠品,购买了不了解或者不需要的商品,使用后不满意进行投诉。
消费者选购数码产品存在以下两大误区:
一是重价格、轻品牌:选购数码产品时过分看重价格高低而忽视品牌因素。选择知名品牌的产品,尽管价格贵一些,但是品牌产品的技术、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是有保障的。
二是重配置、轻性能:对数码产品的认识比较片面,只关注硬件指标,但是数码产品的性能不是通过几个简单的规格型号就能断定的,配置不平衡反而可能导致数码产品整体性能下降,甚至可能影响数码产品的正常运行。
从统计数据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消费者在申诉维权中存在以下若干问题:
一是向12315投诉时,留下的联系电话号码不准确,无法联系。
二是表述不清楚,不能准确提供被投诉商家的名称和地址。
三是未留取消费单据证明,被投诉商家以此辩称未有消费记录。
四是过度维权,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不能正确认识。
五是轻信商家夸大宣传,或贪小便宜,消费之后感到自己上当吃亏了,带着怨气去找商家理论,反而不利于消费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