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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消费警示2(消费警示:并非所有饮料适合青少年饮用)

2014-04-29   浏览:2156

 

3月底,和县一位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其孩子所在中学附近的超市,购买饮料饮用后出现中毒症状,出现头晕、精神不振等现象,正在打针治疗。工商部门感觉事态严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饮料主要功能是抗疲劳,上面明确标注仅限成人饮用。因此不适于青少年饮用,经营者并未明确告知,学生在购买时也未注意,才造成孩子出现不适现象,经营者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并自愿承担治疗费用。
  和县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青少年要消费饮料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不要将饮料当水喝。有些青少年平时很少喝水,而是以饮料代替,由于饮料中含有一些防腐剂,如果长期饮用不利于及时从体内排除,同时饮料中的一些物质长期富集对青少年身体健康不利,诸如出现男孩子乳房过度发育等异常现象。二是不要认为所有的饮料都能随便饮用。各种饮料的成份大不相同,有些并不适宜青少年饮用,同时青少年在不同场合饮用的饮料,也应该有不同的选择,如患病期间不适宜饮用解暑去毒的饮料。三是应提倡青少年饮用鲜饮料。超市销售的果汁含量30%的居多,且果汁质量难以保证,家长要更多地亲自动手为孩子榨果汁,供青少年饮用。市场上销售的饮料除含少量微生素及矿物质外,往往含有较多的热量,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因此不宜过量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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