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瓷砖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张女士获得补偿500元的补偿。
消费者张女士称: 2012年5月在泾县某陶瓷城购买了瓷砖136片,每片8.5元,价格合计1156元。施工贴于卫生间墙面不久后就发现其中几块瓷砖釉面脱落,于是消费者张女士找到经营者处理此事,但经营者不予解决。在多次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无奈于今年3月来到泾县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并联系经营者调查核实,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经营者认为出现此类情况系施工人员施工不当造成,并非瓷砖质量问题,而对于经营者提出的对瓷砖质量进行委托鉴定,消费者认为结果不明情况下增加成本,拒绝检测。针对上述问题,双方始终僵持不下,经工作人员悉心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补偿消费者500元,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并通过人民法院进司法行确认,经营者按照约定协议履行,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