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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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零距离”宣传新消法

2014-04-04   浏览:1628

    “新《消法》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连日来,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所工作人员都纷纷走上街头,走进校园、超市、市场、景区,宣传新消法,接受消费咨询。

    木镇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乡镇主要街道向居民发放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宣传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前后对照表等宣传材料,以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消费侵权案例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接受咨询,重点讲解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同时,将经营户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并向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一一解读新、旧《消法》不同。

    庙前所工作人员在九子山公学向广大师生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向学生们介绍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三无”食品、QS标志辨别方法等基本常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对五颜六色的橡皮擦和涂改液中大部分甲苯和二甲苯超标现象进行了警示告知。很多同学在活动结束后纷纷表示,以后不买地摊上的“三无”食品、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尽量少用或者不用橡皮擦和涂改液。

    陵阳所工作人员深入市场、超市发放宣传册、宣传画,围绕社会关注的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新《消法》七大亮点,向群众重点讲解新《消法》关于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霸王条款”无效、网络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等新规定、新亮点,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蓉东所工作人员来到九子岩景区,将新消法宣传手册分发到景区经营户和游客手中,现场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消费咨询。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向经营户和游客宣传新、旧消法的异同。结合群众现场提出的案例一一阐述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指导他们如何利用新消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景区经营户树立景区兴、生意旺意识,自觉遵守新消法所规定的义务,文明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不为一时的蝇头小利,强买强卖,欺诈游客,损害景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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