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凤阳县人民政府在办公会议厅,隆重召凤阳县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会暨“3.15”活动工作会。副县长赵振亚同志出席会议,县工商局局 长、消协会长王云同志主持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赵振亚同志,对全县消协系统2013年度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年的消费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他强调指出,我县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今年3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消保工作,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消协工作新局面;要切实抓好消费者投诉、消费指导、宣传教育和维权监督工作;要强基固本,大力推进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开创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新局面。针对今年3.15活动,赵振亚同志提出4点要求:一是此次活动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统一负责,各理事单位要参照方案相互沟通好,配合好,周密部署、积极参与,认真做好315活动的前期协调和准备工作;二是主会场的公共秩序、交通维护工作及焚烧现场的现场维护工作,请县公安局给予支持;三是活动当天各理事单位都要由积极正面的宣传材料展示给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关系百姓生活的一下典型案例;四是新闻媒体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希望3.15期间能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最大可能的宣传给广大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