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黄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屯溪区消保委黄山区消保委徽州区消保委歙县消保委休宁县消保委黟县消保委祁门县消保委黄山风景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黄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新消法亮点之四

2014-02-28   来源:黄山市消协   作者:黄山市消协   浏览:1889

 

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的“消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但没有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而近年来,因住宿、网上购物等因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漏洞,被一些经营者利用,甚至成为其牟利的手段。
  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