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消法》开始实施,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肥西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 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肥西县非常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宣传,早在2月中旬,肥西工商局副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董健亲自安排,反复斟酌,征询意见,制定肥西县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二、 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把做好新消法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新消法,在肥西日报开辟 “3.15”活动宣传专栏,刊登2013年典型案例、消法修改后的八大看点,安排流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动员各超市、商家利用电子屏幕、条幅等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承担责任的良好气氛。
三、 形式多样,注重实地体验
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详细解释不公平格式条款可能存在的形式及违反的法律条款,明确企业责任,引导企业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用诚信赢得消费者信赖。
组织消费者代表零距离体验豆制品产品的原料筛选、清洗、加工到成品等一系列生产流程,现场听取企业关于产品质量检验、包装、储存、备样和伪劣产品辨别等相关知识介绍,并与企业积极开展豆制品食品安全知识的交流互动。
四、 现场隆重热烈,规模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