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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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消费者协会2013年调解的维权十大案例

2014-03-15   作者:太和县消协   浏览:1806

【案例一】

太和县赵集乡农民专业合作社齐某2013年5月6日向县消协投诉称:其太和县农业科技公司以5元/斤的价格购买了3000斤早熟油菜种子,种植了2630亩。本该三月份收割,但到五月份部分油菜还在开花,部分已经成熟,杂株导致油菜减产并影响播种下茬经济作物经县消协调解,太和县农业科技公司赔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49

【案例二】

太和县赵庙镇刘楼行政村石庄村石某20134月1日向县消协投诉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148天,而且未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房产证。经消协调解,某房产公司赔偿消费者违约金3000元

    案例三

太和县长征路女士2013年9月3日向县消协投诉称:2013年1月6日某金融机构办理10万元存款业务,2013年9月2日女士因买房到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当初办的是保单,保险期限是六年,如现在取出,金融机构要扣除7000元滞纳金经县消协调解,某金融、保险机构退还女士10万元

    【案例四】

太和县国泰2013年4月2日向县消协投诉称:其手机城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使用不到五分钟后盖就发烫,而且上不了网,要求退换货,无果经县消协调解,某手机城为消费者昝谋更换一款同价位的某品牌手机

 

【案例五】

太和县镜湖路女士2013年5月15日向县消协投诉称:经销商尚某处购买一个棕床垫,收到床垫后发现里面都是稻草。经县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张女士购货款搬运费140元。

 

【案例六】

太和县人民北路王女士2013年1月15日向县消协投诉称:参加某通讯公司举办的缴话费送手机、送平板电脑活动当时缴了1199元话费,获得某品牌智能手机一部和一平板电脑,发现该手机不能上网。经消协调解,消费者王女士补缴某通讯公司900元,某通讯公司给其调换价值1700多元的某品牌手机。

 

【案例七】

太和县镜湖西路王某2013年3月10日县消协称2012年11月26日王某使用从某电器店购买的浴霸洗澡,浴霸突然冒烟起火,险些烧伤人经县消协调解,某电器店为消费者更换并安装一台浴霸。

    【案例八】

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吕女士2013年428向太和县消协电话投诉称:2013年3月上旬其在当地电视台看到播放的医药广告,宣称某通络伤痛膜能治疗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性关节炎等病,便购买了11盒太和某医药公司生产的通络伤痛膜。3月15日吕女士开始使用该药,身体出现不适,电话联系广告联系人,无果经县消协调解,某医药公司消费者吕女士退还购药款796元。

 

【案例九】

太和县城关镇孙某2013年9月到县消协城北分会投诉称,由某装饰公司装修两年的房屋气味难闻,甲醛超标,不能入住。经县消协城北分会调解,某装饰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孙某甲醛气味处理费2000元。

 

【案例十】

太和县镜湖西路严女士2013年9月3向县消协投诉称:其专卖店购买了一双价值为482元的女士高跟鞋,在穿的过程中发现鞋内跟掉色,多次协商无果经县消协调解,专卖店为消费者调换一双同价位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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