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消协受理了一例关于购车强收提车费的投诉。
胡先生在郎溪县某汽车经销商订购了一台逍客汽车,价格为16万,支付定金4000元,经销商通知其提车时又要收取2000元,并解释说是4S店收取的费用,胡先生认为价格过高,提出换车的要求,对方拒绝,并表示如果不买这台车也不会退定金,协商无果,胡先生到郎溪县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胡先生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中并无说明收取此2000元费用,经销商在明码标价的车价外又变相收取提车费,此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胡先生还是按原价提车。
近年来,家用汽车销量增大,一些经销商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明码标示的价格外,向消费者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且在开具发票时不计入车价,从中牟取更多的利润,如果消费者不加价,那就只能等。在此,郎溪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中购车圈套,如遇强收提车费,请收集好证据,及时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