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2012-2013年度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中,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喜获 “全国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先进集体”、“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等八项殊荣。
在中消协的评选中,市消协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先进集体”称号,是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消协组织。在省消协的评选中,市消协、东至县消协荣获“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石台县消协荣获“全省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称号,贵池区消协荣获“全省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称号,市消协工作人员胡菲菲、青阳县消协秘书长窦峰、九华山风景区消协秘书长周思静获得“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2-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更新维权理念,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一是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两年来,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69件,调解成功105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2万元,运用诉调衔接方式成功调解消费纠纷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70元。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消费与安全”、“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开展了现场投诉咨询、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消费教育进校园、老年人消费知识讲座等活动,社会影响广泛。三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结合投诉热点,开展了物业、农资市场、网购购物等消费调查11次,发布消费警示105次,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查询建议函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