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修改于10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2014年3月7日滁州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应滁州电视台邀请,就新《消法》的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问题进行专题解读宣传。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修改于10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2014年3月7日滁州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应滁州电视台邀请,就新《消法》的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问题进行专题解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