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2月7日,是刚过春节长假上班的第一天,下午临近下班时分,广德县消协秘书处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是在北京上班的陈先生反映,其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了我县某生态农业公司销售的皖南土特产鸭脚包,是为家住南京年迈的父母准备的年货,当老人打开食用时,有一股浓浓的“哈味”,发现已经变质了。陈某通过网络平台和电话多次交流联系后,便与该生态农业公司商量要求其退款或赔偿事宜,但该公司一直未得到积极回复,而且态度非常不友好,以产品还在保质期不存在质量问题,以消费者生活在北方口味不一样等为借口加以搪塞,经过多次催促无果后,陈某于2月8日下午打电话到安徽省消协,被告知属辖区管理,应该找广德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于是请求广德消协为其出面维权。当时就在电话中说:虽然价值不是太大,但食品安全是大事,这样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恨不能立即自己驾车赶回来请你们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广德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认真受理了该起投诉。可由于网购交易人远在北京,食用时发现问题的消费者又在南京,加上陈先生父母年事已高,为这起维权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于是通过网购时交易平台的截图和现场拍摄的照片,传递到消协秘书处,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虽然在包装上注明是在240天的保质期内,但不是网上说的或者照片提供的是真空包装,同时没有向消费者作出真实产地等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也没有告知消费者在使用或者接受服务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危害的方法等。在多次与该农业生态公司联系沟通后,消协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经销的农业生态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意赔偿事宜。为陈先生退回网购货款70元,按即将实施的新《消法》给予消费金额3倍的赔偿计210元,共计价款280元。陈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剖析】
这是一起因网购食品出现变质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例。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合格证明或者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有关情况;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并赔偿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佰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说明了经营者和生产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明确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本案例中消费者直接与该农业生态公司产生联系,公司既是网络销售者,又是通过网络交易的生产包装者;所以当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事实发生时,有要求其赔偿损失的权利,而消费者提出的赔偿一定的损失属于合理诉求。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是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安全因素,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对于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说,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食品安全更尤为重要。
经调查,现在大部分网店销售的食品都不是自己生产,他们收集来别人生产的食品,再弄上自己的包装,但他们标注的生产日期往往都是包装日期,并非真正的生产日期,这就很可能导致明明未到标注的保质期限,食品却已经变质,而且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性能、成分等他们并不十分了解,保质期、有效期都是自己制定,也没有什么科学依据,更别提那些三无产品了,所以消费者往往更是无从维权。
在此,广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提醒网购食品的消费者:
第一,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到信誉良好的店家购买自己熟悉或大家熟知的品牌食品。消费者应养成从各购物官网登录及操作的习惯,在官方网站或经过交易平台认证过的网店选购更有保障。购物浏览时务必看清网站域名,拒绝点击卖家发过来的其他链接。
第二,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谨防过期食品,留意质量标识。网购食品到货后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QS标识、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第三,有的网站自身就是一个“大卖家”,直接销售商品,有的则只提供交易平台,交易平台让众多卖家开店销售,网站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监督和保障责任。因此消费者在交易平台网购食品选择卖家时,不要单纯看其信誉度,还要注意每条来自买家的评价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达成了真实交易。
第四,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这样出现产品质量等争议时,消费者采取拒绝付款等措施,相对会主动些,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消费者应从网购选择食品、支付货款、验收货物及售后维权各个环节,力争做到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