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局及省消协秘书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二月份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组织节后政治业务学习培训
2月10日-12日集中学习新《消法》以及新消法修改的原因、目的和意义。
二、总结梳理分析受理投诉咨询情况
2014年春节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基本情况
春节期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共计725起,投诉104起,已办结100起,办结率为96%,咨询6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3万余元。
1、投诉分类统计情况
(1)下面表格为各类别投诉情况及投诉所占百分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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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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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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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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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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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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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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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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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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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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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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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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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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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商品、医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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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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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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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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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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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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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社会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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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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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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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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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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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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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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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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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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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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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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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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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投诉的性质分析:质量类投诉36件,占总投诉的34.62%;安全及价格类投诉10件,占9.61%;计量及假冒类投诉5件,占4.81%;合同类投诉6件,占5.77%;人格尊严及虚假宣传类投诉6件,占5.77%;售后服务类投诉34件,占32.69%;其他类投诉7件,占6.73%。
本月,质量类投诉和售后服务类投诉合计占到了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二,仍是受理的重点。
2、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点、难点分析
(1)服装鞋帽类商品投诉较为频繁
春节前是衣服鞋帽等穿着类商品消费较为集中的时期,因而本月受理投诉较多,共受理了20起,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羽绒服出绒、衣服掉色严重、皮鞋脱胶、售后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2)快递送达不及时仍是节假期投诉问题点
快递不快、送达不及时、“不顺路”包裹拒送等问题遇到节假日时期出现较为典型,本月受理该类型投诉5起,消费者反映出现该类问题后拨打快递公司售后电话,快递公司解决问题较为滞后,更有售后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形同虚设。
(3)通信服务类售后问题较为集中
本月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1)农村等边远区域宽带安装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春节期间的正常使用;(2)消费者办理存话费送手机,手机出现故障售后不及时,相互推诿,退换手机手续较为繁琐复杂;(3)垃圾短信、推销电话不时缠绕消费者,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
(4)有线电视信号及售后不及时问题成本月投诉“亮点”
本市有线电视信号提供商—安广网络公司内部因管理问题,造成员工罢工停工,因而造成消费者有线电视信号出现故障,无人维修,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造成投诉频发。
(5)烟酒问题稍显突出,春节期间,因亲友相聚,过节送礼等加大了烟酒消费量。有关假烟假酒方面的咨询或投诉明显增多。
(6)价格以及发票问题的咨询。春节期间接到多起有关价格及票据方面的咨询。消费者反映价格虚高问题或者促销的产品却按原价收取费用,以及很多商家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的问题。
三、积极筹备“3.15”活动
制定2014年“3.15”活动方案,抓好“3.15”活动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制定“3.15”活动期间日程安排以及3月15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的现场策划,并向市局领导汇报“3.15”活动筹备情况,对“3.15”活动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再完善。
四、围绕今年“3.15”活动“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
主题,于近期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1、筹备与市邮政局联合开展围绕年主题为内容的邮政发行
活动;
2、筹备与市拂晓报联合开展“3.15”活动宣传专刊;
3、2月25日在家乐福超市举办新《消法》培训讲座并在超市现场宣传新《消法》
五、 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集中学习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六、编发消协活动简报一期
七、本月共回访消费者留言153条,接受消费者咨询352起,受理消费者申诉53起,其中商品类32起,服务类21起,举报2起。
八、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三月份工作要点:
1、按照“3.15”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好“3.15”活动,确保此项活动开展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2、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工作
3、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
4、做好日常工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