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7日上午,城关工商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消法》,进一步掌握其内涵,领会其实质,增强业务水平,更好的履行维权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消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现行《消法》作出了31处修改,新增条款11条,合并和删减条款3条,实际增加了8条,总条款数由原来的55条变成63条。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自《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此次修订,对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经济次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上,大家就新《消法》在 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处罚力度及范围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与探讨。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消法》修订亮点频出,为消费者维权增添了“利器”,新《消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消费维权工作将会翻开新的一页。
下一步,城关工商所将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这权益日”,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