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快递笔记本电脑屏途中破碎引起的消费纠纷。经县消协调解,董某获得了500元的赔偿。
2月16日,我县消费者董某来到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将一台价值7000元的新笔记本电脑通过某速递公司寄给浙江宁波理工学院徐某。当初,董某看到填写的单子上有保价,便问业务员收费标准,要求保价,业务员以收费标准不清楚回去问一下再告诉董某为由,将单子填好,收取速递费用15元之后再也没有联系。17日,当徐某收到笔记本后发现显示屏左上角有一处破损,并立即告诉了董某。董某遂来到县消协请求消协维权。
县消协受理投诉后,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查调解,经营者认为,他们将货物送到收货人手中签收后便完成此笔业务,破损不管,也不保价。董某认为速递公司提供的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服务,中途破损速递公司应该是有责任的。调解人员对《消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双方都认识到各自存在的责任,最终达成协议,一场因速递笔记本电脑屏破损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通讯员 邹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