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先生于2014年1月13日到市消协投诉,称其2013年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包含某太阳能热水器),2013年底的时候张先生准备去入住,发现太阳能的上下水管没有连通,不能使用,消费者张先生便联系了太阳能的售后前来处理,售后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此热水器在2011年8月份已经安装,已过了保修期,接通上下水管需收取30元上门费,消费者认为其购买的房屋还不到一年,所附属的太阳能一直没有使用,不能从2011年8月份起算保修期,不应该收取上门费,双方协商未果后消费者张某投诉至市消协希望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通过了解得知太阳能安装是在2011年8月份,但是消费者是在2013年才购买的新房,并且太阳能一直没有使用过,这次上下水管的连通也是本该由售后在消费者启用太阳能时负责连接的,因此,接通上下水管不应该收取上门费,经过调解,太阳能的售后最终同意免费为张先生连接上下水管,张先生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