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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误买四十年期保险 消协调解终退款

2014-01-26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735

    现年71岁的市民黄老先生最近很心烦,他2008年到我市某银行存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和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购买了五年期的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现在五年期满,黄老先生才知道该保险合同期为四十年。多次协商退保不成,无奈的黄老先生四处求助,一直得不到解决。最终又到市信访局市长接待日反应情况,市领导听后十分重视,并将此件转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市消协依法抓紧予以调解。市消协接件后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分析,并多次约谈保险公和银行的负责同志,经过耐心的工作,保险公司愿退还了黄老先生三万元本金,并给予600元补助。黄老先生非常高兴,感谢消协为自己要回了养老钱。

     200810月,黄老先生到谋银行存钱,银行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业务员劝导老先生购买一款国寿美满一生年金分红型保险,他们承诺购买此项产品,可以在五年后享受比银行利息高出多个点的利息,另外还赠送一份五年期的保险,但是并没有告诉老人这份保险的保险期间要四十年。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替被投保人签名,购买了保险。201310月,存款期满后,黄老先生到保险公司要求取出当初的存款以及利息,却被保险公司告知,此保险合同期为四十年,老先生这才感觉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本金,保险公司却以未到保险期拒绝退还本金。

无奈的黄老先生到多个部门去寻求帮助,一直无法解决。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投诉后,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取得联系,经过详细调查,市消协了解到老人本来到银行为了存钱,如此高龄的老人买了合同期为四十年的保险,可能存在误解,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代替被投保人签名卖保险,存在明显过失。综合以上两点,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未到告知义务,有误导消费者行为,存在侵犯了老人购买商品知情权的行为,保险公司应该把本金退还给老人。通过进一步了解,老人属于离退休人员,早年当兵期间对国家核工业事做过贡献,现在年龄大了身体不好,新年将致 ,消协建议保险公司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全额退还黄老先生的保险金,另加补助600元。通过消协大量做工作,在消协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全额退还了黄老先生的保险金三万元整,另补助600元。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均表示满意。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013年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涉及银保问题消费投诉254件,直接接待消费者咨询、来访398人次,市消费者协会与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建立投诉联席制度,共同处理消费投诉。像黄老先生这样在银行存款被业务人员误导购买保险产品的老年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后,各部门往往以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为依据拒绝处理,而且处理难度很大。市消费者协会在接到类似投诉后,全力给老年人提供帮助,本着消费维权,重于泰山的服务意识,为老年人解决好消费投诉,挽回老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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