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基本情况:前不久,接受银行服务的消费者祁女士称:在淮南某银行分理处办理个人金融业务,已在大厅取号电脑上按自动顺序取号并在窗口等候,在等待10余分钟后,还差一人即临近前台办理,就在此时,突然有个不排队的插过来,直接到其前面拿着银行卡就办理业务。此时,等待已久的祁女士十分不满,柜员马上解释:人家是贵宾金卡客户,刷了就办、不用等候的客户。虽然柜员态度很好,但其总觉委曲,认为银行侵犯了她的的公平交易权、人格尊严权,且遭受到了消费岐视,要求银行改正,并向其道歉,并保留进一步的权利。
二、调处结果:经联系该行分理处一业务经理,及时向祁女士祥细介绍了银行个性化业务流程和个性化产品的部分内容,并向给祁女士带来的不便,表示了真诚的道歉。同时,也承诺将此事向支行领导汇报,尽快在各大分理处开设VIP客户专柜,增加存、储、转一体化自动操作柜员机数量,方便各类客户银行服务的需求,逐步杜绝客户不满意现象的发生,双方就此平息了纠纷。
三、调处心得:从现行合同法律、法规方面讲,银行与金卡客户订立“不用排队”的约定,限制了普通客户的权利,加重了普通客户的义务,是建立在剥夺普通客户权利的基础之上的。排队依次办理是客户的公平权利,银行约定所谓金卡客户不用排队,直接办理,是代替普通客户同意金卡客户加塞,代替普通客户放弃其享有的依次等候办理的权利,单方赋予了普通客户等待、滞后金卡客户办理业务的义务,显然对普通客户是不公平的。
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观上讲,“先来后到”不仅是优良传统和社会美德,“排队等候”也是良好的行为规范。银行的做法,是在让善良风俗、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为金钱让位,没有以人为本,而是以钱区分客户,显然是应该立即叫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