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一直是中心城区某化妆品店的会员,在办理会员卡时工作人员告知,会员卡上的积分上1000分年底就可以兑换奖品。去年12月中旬王女士确实收到了化妆品店发来的短信通知,提醒及时兑换奖品,但12月28日因有事回了老家,原本以为在月底之前肯定可以赶回来,不料想耽搁了,直到今年1月2日才回到黄山。”王女士说,1月3日,自己就到了化妆品店去兑换奖品,没想到店员告诉自己,积分已经被清零了。
消费了一年,好不容易积攒了1000多分,然而就因为元旦耽误了几天,再去兑换奖品时却发现积分被清零了。1月6日,消费者王某对于商家的做法十分不满。
1月7日,该店一胡姓工作人员表示,积分卡内的积分仅当年有效,每年1月1日都会进行清零,不过,在清零前,店里都会以短信通知的方式提醒会员及时兑换奖品。就此事,当天下午经过协调,最终该店免费赠送了王小姐一套眼霜作为补偿。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尽管目前会员卡积分规则因商家不同而有区别,但商家都应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告知而擅自对消费者积分进行“清零”处理,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一定要向商家了解清楚,积分是当年使用还是累计使用,尤其是每到年底更应该注意,应该及时兑换,防止因自身原因造成积分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