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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系列消费警示一: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及选购食品注重消费安全

2014-01-20   来源:县消协   作者:赵昌平   浏览:2227

 

春节期间,人们都忙着大包小包地选购食品,居家饮食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亲朋好友也经常外出就餐。由于购物心情、消费欲望都比较强烈,消费时相应地也比平日放松了警惕。为此,无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及选购食品要注重消费安全。
 (一)购买食品方面:
  1、从正规商家购买,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不在无证照或流动食品摊点购买食品。
   2、包装食品应查验是否标注“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等内容标识;应查看检疫合格证(章)等。
 3、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识出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
      4、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有保健食品标识,产品以外的宣传单是否有超出标签、说明书的宣传内容等。
(二)外出就餐方面:
1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单位用餐,尽量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街头流动摊点消费。
  2、餐前注意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
 3、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
      4、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同时要保存好食品样品、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便于维权。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居家饮食方面:
  1、购买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2、外购的经改刀熟食应当及时食用,未经改刀的剩余熟食要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处理。
  3、放入冰箱的食品不宜过满,食品之间要留有空隙,定期除霜,确保冷藏温度;冰箱内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熟食品加盖(膜)后存放上层,生食品宜存放下层;生的蔬菜、水果不要和生肉、鱼等接触,以防止生与熟、荤与素的交叉污染。
   4、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回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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