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盲人消费者高某到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3年11月份其在马集乡集上听到有人叫卖家电下乡的电器,因为便宜所有购买了一台电磁炉,价值360元,另外送100元现金券(只能下次使用)。高某将电磁炉拿回家一试,没反映,拿去修,被告知里面的线路好几条都断了。高某立即联系卖家,不料卖家推三阻四就是不修不换。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多次联系卖家,但是电话一直不通,高某也找不到卖家,造成维权困难。
如今一些不法商贩也打起了“家电下乡”的主意,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要提高警惕。
一、据悉国家“家电下乡”政策于2012年12月底结束,新一轮政策还未出台,凡是再以“家电下乡”为幌子的流动商贩皆不可信。
二、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亮证经营以及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还要查看对方是否有厂家的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三、选购家电时,要注意查看商品是否全新,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划痕。同时,产品的名称型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规格等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以及商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凭证是否齐备。尤其要注意机身型号与外包装是否一致。